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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710V5.0 門五金

 

2.       產品

2.1       功能

門五金應提供之功能,至少應包含下列所述。

2.1.1     以功能為主之分類方式如下:

(1)   動作順暢五金

A. 滑動順暢五金:水平移動、垂直移動-滑輪、軌道。

B. 滑動順暢五金:迴轉移動-鉸鏈、非自動鉸鏈。

C. 滑動順暢五金:水平、垂直+迴轉-外推窗五金。

 

(2)   動作控制五金

A. 有關門窗自閉五金-關門器。

B. 橫拉門窗自閉五金-橫拉關門器。

C. 關閉順序調整五金-順位調整器。

 

(3)   位置控制五金

A. 衝擊緩衝五金-關門器。

B. 開閉位置限制五金-橫拉關門器。

C. 開啟位置保持五金-順位調整器。

D. 關閉位置保持五金-抓扣

 

(4)   上鎖五金

A. 閉鎖保持鎖扣五金-天地插梢、門扣。

B. 橫拉門用鎖扣五金-鋁門窗扣、氣密門窗扣把、旋轉窗扣。

C. 開關門用鎖扣五金-扣把。

D. 鎖:用鑰匙開啟之裝置-橫拉門鎖、開關門鎖。

E. 多點固定五金-抓扣。

 

(5)   操作五金

A. 操作手握五金-拉把、拉手、推把。

B. 操作棒五金-鈎棒。

C. 遠距操作五金-操作控制桿。

 

2.1.2  相關門五金之產品,其功能及規格應符合契約圖說相關規定。

2.1.3     標準門鉸鏈:尺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[CNS 857][  ]之相關規定。

2.1.4     地鉸鏈:尺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[CNS 4724][  ]之相關規定。

2.1.5     關門器:尺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[CNS 4723][  ]之相關規定。

2.1.6     房屋用門鎖及閂鎖;尺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[CNS 4349][  ]之相關規定。

2.1.7    木門用五金;尺度除契約圖說另有規定外,應符合[CNS 874][  ]之相關規定。

2.1.8  門五金製造時所採用表面處理方式,應符合契約圖說之要求。

 

2.4       門五金產品

門五金產品種類

2.4.1     各種門五金製品依其特定功能加工製造成下列產品,包含但不限於:

 

(1)   推開門五金

A. 鉸鏈:蝴蝶型、旗型、彈簧型、天地型、自動歸位型。

B. 門鎖/鎖心:喇叭鎖、大門鎖、安全門鎖、鋁門鎖、半邊鎖、指示鎖、卡片鎖。

C. 插梢:一般插梢、天地插梢。

D. 門止/門擋/鑲邊條:地板門止、吸鐵門止、鉤式門止。

E. 推拉板/把手:金屬推拉板/把手、木質推拉板/把手。

F. 門檻/踏板:不銹鋼製品、鋁製品。

G. 關門器:自動關門器、關門器。

H. 感知器:偵煙式、熱感式、差動式。

I.  監控感應器:磁簧型感應器、振動型感應器。

 

(2)   橫推拉門五金

A. 一般推拉門五金。

B. 複層推拉門五金。

 

(3)   摺疊門五金

A. 一般摺疊門五金。

B. 複層摺疊門五金。

 

(4)   門五金配件

2.4.2 門五金凡屬本國製造者,應符合本章所述之CNS標準,如屬進口產品時,除應符合各該生產、製造國之國家標準外,且不得低於CNS相關之規定。

2.4.3     標準門鉸鏈尺度如設計圖說,除另有註明者外,一般用者應符合[CNS 857][CNS 6536][  ]之規定,重型門用者之鉸鏈須附襯套或墊圈,並應符合[CNS 6538][  ]之規定。

2.4.4 天地鉸鏈材料為鍛造鐵件時,一般型之承重量應在[75][  ]kg以上,重型則應在[150][  ]kg以上,露出於門扇、門框部分應以不銹鋼材料覆蓋。

2.4.5     地鉸鏈應符合[CNS 4724][JIS A1512][  ]之規定。

2.4.6     推開門扇使用彈簧液壓式地鉸鏈時,雙開門須配置天地插梢上下各一付,除另有註明者外,木門為銅製品,鋁門、鐵門為[ANSI SUS 304][  ]不銹鋼製品,上端長[300][  ]mm以上,下端長[150][  ]mm以上,並附下端防塵座。

2.4.7     凡圖說或規範未註明而為完成工程所必須之小五金,如彈簧珠、搭扣等,皆為承包商應提供並安裝者,不另計量、計價。

 

3.       施工

3.1       安裝

3.1.1     五金須安裝正確使門扇啟閉自如,安裝細節應依生產或製造廠商之施工手冊規定辦理。

(1)   如無特殊規定時,門五金安裝須符合製造廠商說明書及建議方法。

(2)   凡用以外裝或嵌裝門五金之安裝面,安裝後須油漆或另作飾面者,如安裝時須移除或敲擊此表面,則須安排移除、儲藏、復原工作。如須作飾面保護,則須按規定辦理。

(3)   外裝門五金須待安裝面飾面完成後始得安裝。空心金屬門扇門框上不施作電銲。

(4)   安裝時應水平、垂直及位置正確,必要時應調整及適當加強安裝面。

(5)   凡未於工廠備妥扣件鑽孔之製品,應做埋頭鑽孔;扣件或錨釘應依照金屬製造、安裝之工業標準規定辦理。

(6)   使用旋轉螺栓以將關門器安裝於門上。

(7)   門檻應[電銲][  ]固定

(8)   螺釘配合門飾面、埋頭式,門檻下方必須灌滿水泥砂漿

(9)   地板門止應以平頭螺釘裝入[鉛製][  ]膨脹護罩中固定。

(10) 門扇如為不銹鋼材質,可不加門踢板及拖把板。

(11) 外開型屋外門扇之鉸鏈,應有安全螺釘(栓)。

(12) 雙扇門順位調整器上漆顏色需與門框相配。

 

3.1.2     調整

(1)   安全、防火逃生開口之門五金安裝應於工作完成後,由[提供該五金配件之供應商][承包商][  ]代表檢驗,並做必要之校正。

(2)   調整及檢查每一門扇及五金配件確保操作正常,如有器材配件不能調整至操作自如,應予更換。

(3)   裝置門五金配件附近地方如有污損,應予清潔。

(4)   如門五金安裝工作較驗收日期提早完成[1個月][  ]以上時,承包商應在驗收前[1星期][  ]再作檢查及調整工作,視需要清潔運轉組件以恢復適當功能和門扇與五金之飾面。

(5)   調整門之控制裝置,以修正冷熱通風設備運轉後之差別。

 

3.2       檢驗

3.2.1     所有門五金材料之廠牌、型號、規格、型式、顏色等必須與事先送核定之樣品及核准之資料完全相符,並須表面光潔,不得有刮傷磨損之痕跡,其附屬之配件,另件之材料及顏色均須與主要部分完全相同。

3.2.2     依據經工程司最後核准採用之門表、門五金表、施工製造圖應與實際安裝完全相符,如有不合即應拆除。

 

3.3       清理

3.3.1     驗收前須徹底清除所裝門五金上之污漬、油漆、粉刷或其他有礙觀瞻之物,並擦拭潔淨。

3.3.2     油酯類污物則以中性皂水或清潔劑洗除,並擦拭乾淨。

3.4       保護

驗收前承包商應協助使用單位,完成鑰匙/鎖心管理系統之建立,以避免可能因交接時管理不當,致使其鑰匙/鎖心系統之實物或資料遺失。

 

4.       計量與計價

4.1       計量

4.1.1     本章工作所述之各種門五金,依設計圖說及門五金表所示之型別及安裝位置,以[式][組][  ]計量。

 


 

喇叭鎖安裝步驟

  1. 放樣:定鎖心之高度,一般為90~100cm,於門面上作鎖心位置記號、門側處作鎖閂。
  2. 鑽孔:根據記號進行鑽孔
  3. 安裝鎖閂:先將鎖閂放入孔內,沿其邊緣畫線後取出,再根據畫線邊緣鑿深,完成後鎖入鎖閂。
  4. 安裝擋板:將門關上,根據鎖閂位置於門框上定出擋板位置,鑿深後裝入固定之。
  5. 安裝鎖體:置鎖體於門片上,確認鎖體與鎖閂是否相吻合、水平位置是否正確,無誤後固定。
  6. 安裝握把:將固定板固定後,內側套盤旋入鎖體,對準握把及驅動管之卡點,推入固定。
  7. 確認鎖孔位置:鎖孔位置必須由下而上之垂直鎖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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